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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物易物资产互换财税的会计处理?

编辑:九江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19-10-19

以物易物在会计上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来处理:涉及的问题包括换出资产收益确认与换入资产价值的确认两方面.

具有商业实质的交换--确认收入实现

不具有商业实质的交换--不确认收入

所得税:换入的按照公允价值确认成本,换出的资产确认销售收入(视同销售):自产的按照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,外购的可按照购入价格.

增值税:确认收入,按照约定的价格确认收入.

消费税:按照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售价计算.

借:固定资产

应交税费--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

贷:主营业务收入

应交税费--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

借:主营业务成本

贷:库存商品

应交消费税

借:营业税金及附加

贷:应交税费--应交消费税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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